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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热有哪些表现?
登革热的潜伏期一般为3~15天,多数5~8天。典型的表现可分急性发热期、极期和恢复期,各期表现不同。大多数病人不进入极期,仅表现为普通型登革热,极期为重症病人的表现。急性发热期发热,突发高热,体温迅速升高,达39℃以上,可伴有畏寒。头痛。全身肌肉、骨骼和关节疼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表现。颜面四肢出现充血性皮疹或点状出血疹。发病后的5~8天,部分病人可出现鼻出血、咯血、尿血、阴道出血等表现。极期在发病后3~7天出现。腹部剧痛、持续呕吐。出血,表现为鼻出血、皮肤出现大量瘀斑、呕血、咯血、便血、尿血等。休克,表现为烦躁不安、昏睡、四肢厥冷、皮肤苍白、体温下降、皮肤出现花纹等。呼吸困难、昏迷、抽搐。恢复期在发病后5~7天,极期后48~72小时出现。发热消退。恶心、呕吐、腹痛等减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出血热、斑疹伤寒、恙虫病等疾病,也可以有发热、头痛、肌肉关节酸痛、恶心、呕吐等表现,有这些表现不一定就是登革热,需要及时去医院就诊,由医生明确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