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金森 | 适应症 | 帕金森 |
20mg | 规格 | 100mg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厂家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20060422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486 |
帕金森 | 功效主治 | 帕金森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 一般6周。对帕金森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皮下、肌注用药时,用注射用水溶解至10mg/ml;静脉滴注用药时,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 | 用法用量 | 1.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2.皮下、肌注用药时,用注射用水溶解至10mg/ml;静脉滴注用药时,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 |
注射剂 | 剂型 | 注射剂 |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反应,应建议停用。 | 不良反应 |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反应,应建议停用。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者;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禁忌症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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