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耳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肺炎 尿路感染 血症 感染性心内膜炎 心内膜炎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淋病 梅毒 皮肤软组织感染 软组织感染 |
适应症 |
中耳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肺炎 尿路感染 血症 感染性心内膜炎 心内膜炎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淋病 梅毒 皮肤软组织感染 软组织感染 |
2.0g(按C14H14N8O4S3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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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4H14N8O4S3计1.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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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
厂家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20003262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231 |
中耳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肺炎 尿路感染 血症 感染性心内膜炎 心内膜炎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淋病 梅毒 皮肤软组织感染 软组织感染 |
功效主治 |
中耳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肺炎 尿路感染 血症 感染性心内膜炎 心内膜炎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淋病 梅毒 皮肤软组织感染 软组织感染 |
1.成人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
2.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3.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
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
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
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 分时,每18~24小时0.25g。
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
4.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
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
肌酐清除率为40~70ml/分时,每12 小时按体重12.5~30mg/kg;
肌酐清除率为20~4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
肌酐清除率为5~20ml/ 分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5.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 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 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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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常用量:成人1克/日;儿童每公斤体重20-40毫克/日。一日分两次用,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
2 中等感染:成人1.5-3克/日;儿童每公斤体重50毫克/日。一日分三次用。
3 严重感染:成人5克/日;儿童每公斤体重100毫克/日。一日分二到四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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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
剂型 |
注射剂 |
1.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 2.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 1.7%,偶有药物热。 3.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 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 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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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1 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 2 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 3 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 4 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 5 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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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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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者禁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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