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癣 手足癣 花斑癣 头癣 须癣 口角炎 足癣 继发感染 | 适应症 | 股癣 手足癣 花斑癣 头癣 须癣 口角炎 足癣 继发感染 |
2% | 规格 | 15g:0.3g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厂家 |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34020340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443 |
股癣 手足癣 花斑癣 头癣 须癣 口角炎 足癣 继发感染 | 功效主治 | 股癣 手足癣 花斑癣 头癣 须癣 口角炎 足癣 继发感染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乳膏剂 | 剂型 | 乳膏剂 |
少数患者可能有灼烧和刺激感。偶见过敏反应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对本品过敏者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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