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皮炎 皮炎芽生菌 芽生菌病 球孢子菌病 组织胞浆菌病 着色真菌病 副球孢子菌病 花斑癣 真菌感染 口腔念珠菌感染 念珠菌感染 | 适应症 |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皮炎 皮炎芽生菌 芽生菌病 球孢子菌病 组织胞浆菌病 着色真菌病 副球孢子菌病 花斑癣 真菌感染 口腔念珠菌感染 念珠菌感染 |
| 0.2克 | 规格 | 0.2克 |
| 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厂家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国药准字H19993303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55 |
|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皮炎 皮炎芽生菌 芽生菌病 球孢子菌病 组织胞浆菌病 着色真菌病 副球孢子菌病 花斑癣 真菌感染 口腔念珠菌感染 念珠菌感染 | 功效主治 |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皮炎 皮炎芽生菌 芽生菌病 球孢子菌病 组织胞浆菌病 着色真菌病 副球孢子菌病 花斑癣 真菌感染 口腔念珠菌感染 念珠菌感染 |
| 口服 成人每日0.2~0.4g,顿服或分2次服。2岁以上儿童每日3.3~6.6mg/kg,顿服或分2次服。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每日0.2~0.4g,顿服或分2次服。2岁以上儿童每日3.3~6.6mg/kg,顿服或分2次服。 |
| 胶囊剂 | 剂型 | 胶囊剂 |
| 1.肝毒性:本品可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属可逆性。偶有发生严重肝毒性者,主要为肝细胞型,其发生率约为0.01%,临床表现为黄疸、尿色深、异常乏力等,通常停药后可恢复,但也有死亡病例报道,儿童中亦有肝炎样病例发生。 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纳差等; 3.男性乳房发育及精液缺乏,此与本品抑制睾酮和肾上腺皮质激素合成有关。 4.其他尚有皮疹、头晕、嗜睡、畏光等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 | 1 肝毒性:本品可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属可逆性。偶有发生严重肝毒性者,主要为肝细胞型,其发生率约为 0.01%,临床表现为黄疸、尿色深、异常乏力等,通常停药后可恢复,但也有死亡病例报道,儿童中亦有肝炎样病例发生。 2 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纳差等; 3 男性乳房发育及精液缺乏,此与本品抑制睾酮和肾上腺皮质激素合成有关。 4 其他尚有皮疹、头晕、嗜睡、畏光等不良反应。 |
| 对本品过敏者、急慢性肝病患者禁用。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急慢性肝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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