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口服液

OTC(甲类)
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
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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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开灵口服液
汉语拼音:Qingkailing Koufuye
【成份】: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贮藏】: 密封,遮光。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包装规格】: 玻璃瓶,每支装10毫升。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267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7年06月19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
企业简称: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