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症 失眠 | 适应症 | 失眠症 失眠 |
7.5毫克 | 规格 | 3.75mg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厂家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19991411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162 |
失眠症 失眠 | 功效主治 | 失眠症 失眠 |
口服,每次7.5mg,每日一次,临睡时服,老年人最初临睡时服3.75mg,必要时7.5mg肝肾功能不全者,服3.75mg为宜。 | 用法用量 | 口服,1片,临睡时服;老年人最初临睡时服半片,必要时1片;肝功能不全者,服半片为宜。 |
片剂 | 剂型 | 片剂 |
与剂量及患者的敏感性有关。偶见思睡、口苦、口干、肌无力、遗忘、醉态。有些人出现异常的易怒、好斗、易受刺激或精神错乱、头痛、乏力。长期服药后突然停药会出现戒断症状(因药物半衰期短故出现较快),可能有较轻的激动、焦虑、肌痛、震颤、反跳性失眠及恶梦、恶心及呕吐,罕见较重的痉挛,肌肉颤抖,神志模糊(往往继发于较轻的症状)。 | 不良反应 | 与剂量及患者的敏感性有关。偶见思睡、口苦、口干、肌无力、遗忘、醉态,有些人出现异常的易恐、好斗、易受刺激或精神错乱、头痛、乏力。长期服药后突然停药会出现戒断症状(因药物半衰期短故出现较快),可能有较轻的激动、焦虑、肌痛、震颤、反跳性失眠及恶梦、恶心及呕吐,罕见较重的痉挛、肌肉颤抖、神志模糊(往往继发于较轻的症状)。 |
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失代偿的呼吸功能不全患者,重症肌无力、重症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患者。 | 禁忌症 | 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失代偿的呼吸功能不全患者,重症肌无力、重症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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